历史典故 > 拿贼要赃,拿奸要双 其他 捉贼要以赃物为证,捉奸要有成双的人证。意谓定人罪名须拿出证据。元·李致远《还牢末》1折:“那梁山泊果然有个李逵,原来孔目结交贼人! 二嫂,你晓得~,如今那匾金环子在谁人收着?”△多用作论罪应有真凭实据的用语。也作“拿贼拿赃,拿奸拿双”、“拿贼要赃,捉奸要双”。也单作“拿奸拿双”。 拿贼要赃,拿奸要双相关 途穷日暮途途是道途遥日暮逖听远闻逖听遐视逗留不进通上彻下通书达礼通人达才通今博古通今达古通儒硕学通儒达士通元识微通共有无通前彻后通力合作通功易事通南彻北通古博今通古达变通同一气通同作弊通天彻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𣟀 每日一成语:宋玉东墙 每日一词语:病从口入 每日一诗词:奉和门下相公雨中寄裴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