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罢社

三国志.蜀书.王修传》:“王修字叔治,北海营陵(今山东省昌乐东北)人也。年七岁丧母。母以社日(祭社神之日。立春后第五个戊日叫春社,立秋后第五个戊日叫秋社,社神乃司土地之神。社日举行祭神的活动,是为祈求丰稔)亡,来岁邻里社,修感念母,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

三国魏王修母在社日死去。来年社日人们正准备祭神活动时,发现王修思念亡母异常悲痛,便停止了祭社神的活动。后因用为子悲母丧,宣扬孝道的典故。

幼学琼林》卷三“疾病死丧”:“王裒哀父之死,门人因废蓼莪诗;王修哭母之亡,邻里遂停桑柘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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