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竹林七贤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玡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称‘竹林七贤’。”

竹林七贤,指阮籍、嵇康七志节高尚、旷达遨游的七位贤达之士。后以为咏雅士宴游交往的典故。

唐代李白《鲁郡尧祠送窦明府薄华还西京》:“竹林七子去道赊,兰亭雄笔安足夸。”亦用以喻高逸情操。唐代灵一《林公》:“谁为竹林贤,风流相比附。”


【典源】《三国志·魏书·王卫二刘傅传》裴松之注引晋·孙盛《魏氏春秋》曰:“ (嵇) 康寓居河内山阳县,与之游者,未尝见其喜愠之色。与陈留阮籍、河内山涛、河南向秀、籍兄子咸、琅邪王戎、沛人刘伶相与友善,游于竹林,号为七贤。”《世说新语·任诞》:“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晋书·嵇康传》亦载。

【今译】 魏晋时阮籍、山涛、嵇康、向秀、阮咸、王戎、刘伶七人互相友善,常宴集于竹林之下,任情酣畅,世人称为竹林七贤。

【释义】后以此典形容文人亲朋聚会饮宴; 也用以指志趣相投的友人。

【典形】林下客、七贤、山阳宴、竹林、竹林会、竹林七子、竹林人、竹林贤、竹林宴、竹林游、竹林盛事、竹林高会、竹林社友、竹林胜侣、竹林期、竹林欢、竹林交。

【示例】

〔林下客〕 宋·苏辙《次韵刘贡父种竹》:“应怪籍咸林下客,相看不饮作除书。”

〔七贤〕 宋·朱淑真《代谢人见惠墨竹》:“不必溪边寻六逸,不必林间访七贤。”

〔山阳宴〕 南朝齐·陆厥《奉答内兄希叔》:“傀兹山阳宴,空此河阳别。”

〔竹林会〕 唐·骆宾王《失题》:“人追竹林会,酒献菊花秋。”

〔竹林七子〕 唐·李白《鲁郡尧祠送窦明府》:“竹林七子去道赊,兰亭雄笔安足夸。”

〔竹林人〕 唐·骆宾王《畴昔篇》:“时有桃源客,来访竹林人。”

〔竹林贤〕 宋·张元干《范才元参议求酒》:“飘零河朔饮,怅望竹林贤。”

〔竹林宴〕 唐·李白《陪侍郎叔游洞庭醉后》:“今日竹林宴,我家贤侍郎。”

〔竹林游〕 清·汪琬《送再从侄处默》:“何时复相见,与续竹林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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