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留犊

三国志.魏书.常林传》裴松之注引鱼豢《魏略》:“时苗字德胄,钜鹿人也。少清白,为人疾恶。建安中,入丞相府。出为寿春令,令行风靡。……其始之官,乘薄軬(音fàn,车篷)车,黄牸牛(牸,音zì,母牛),布被囊。居官岁余,牛生一犊。及其去,留其犊,谓主簿曰:‘令来时本无此犊,犊是淮南所生有也。’群吏曰:‘六畜不识父,自当随母。’苗不听,时人皆以为激,然由此名闻天下。”参见《太平御览》卷八九八引《魏略》。

东汉时苗为寿春县令,清介自守。初到任以牝牛驾车,后牛生一犊,到离任时,时苗认为此犊是来县后所生,便命留作官犊。吏民饲养并喜爱这头小牛,因称为‘时公犊’。

又《晋书.羊祜传》:“太康二年,以伊弟篇为钜平侯(注:羊伊、羊篇均为羊祜侄),奉祜嗣。篇历官清慎,有私牛于官舍产犊,及迁而留之。”

后因以“留犊”用为廉吏的典故。

南朝梁元帝《后临荆州》诗:“所冀方留犊,行当息饮羊。”《幼学琼林》卷四“鸟兽”:“辕门传号令,李将军椎飨士之牛(按:椎牛飨士,见《后汉书.吴汉传》,乃吴汉事);邑士起讴歌,时令尹留去官之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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