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遁天倍情

谓违背天然之性而加添流俗之情。一说,违背天性与真情。倍,通“背”。《庄子.养生主》:“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成玄英疏:“言逃遁天理,倍加俗情。”严复《原强》:“故其既入中国也,虽名为之君,然数传以后,其子若孙,虽有祖宗之遗令切诫,往往不能不厌劳苦而事逸乐,弃惇德而染浇风,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其不渐摩而与汉物化者寡矣。”


并列 倍,通“背”,违背。违背天理,背离人心。语出《庄子·养生主》:“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清·严复《原强》:“……虽有祖宗之遗令切诫,往往不能不厌劳苦而事逸乐,弃惇德而染浇风,~,妄其所受,其不渐摩而与汉物化者寡矣。”△贬义。多用于情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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