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犯而不校

论语.泰伯》:“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

犯,冒犯。校,计较。这段话的意思是:曾子说:“自己有能也可以求教于不能的人;自己多知还要请教少知的人;自己实有所得,也看作虚无没有得到什么;别人冒犯,也不计较:以前我的一个朋友,曾在这些方面努力修养自己。”只有虚怀若谷具有很高修养而专心追求义理的人,才能做到这样。

晋书.潘尼传》:“知争竞之遘灾也,故犯而不校。”


联合 被人触犯却不加计较。语出《论语·泰伯》:“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歧路灯》:“惠养民道:‘~,何以罚为?’大家微笑,各自散归。”※校,不读作xiào。△描写人心胸开阔,不与人计较。→逆来顺受 唾面自干 ↔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 不平则鸣针锋相对。也作“犯而勿校”、“犯之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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