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谊不容辞

犹义不容辞。道义上不允许推辞。明 杨荣《送陈司业诗序》:“予与光世处三十年矣,谊不容辞,故为序如此。”鲁迅《南腔北调集.〈守常全集〉题记》:“这一篇,是T先生要我做的,因为那集子要在和他有关系的G书局出版。我谊不容辞,只得写了这一点。”


见“义不容辞”。谊,同“义”。鲁迅《南腔北调集·〈守常全集〉题记》:“这一篇,是T先生要我做的,因为那集子要在和他有关系的G书局出版。我~,只得写了这一点,不久,便在《涛声》上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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