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认贼为子

佛教用语。把盗贼认作儿子。比喻把妄想认为真实。《圆觉经》卷下:“譬如有人,认贼为子,其家财宝,终不成就。”宋.朱熹《寄陈同甫书九》:“今不讲此而遽欲大其目,平其心,以断千古之是非,宜其指铁为金,认贼为子,而不自知其非也。”


兼语 佛教语。贼,坏人。子,亲人。把坏人当作亲人。比喻把妄想当作真实。语出《楞严经》卷1:“佛告阿难:此是前尘虚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元常,故受轮转。”清·汤斌《与田篑山书》:“若不细细讲明,未免~。”※为,不读作wèi。△贬义。多用于描写糊涂愚昧。→认敌为友 认贼作父 是非颠倒 黑白不分 ↔嫉恶如仇 义形于色。 也作“认贼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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