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笞杖徒流 笞:用竹板或荆条打人的刑罚。杖:用木棍打人的刑罚。徒:服劳役的刑罚。流:流放、充军。旧指死刑以外的四种刑罚。泛指因罪受刑。语本《新唐书.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二曰杖……三曰徒……四曰流……五曰死。” 并列 用竹板或荆条打,用木棍打,服劳役,流放充军。泛指因罪受刑。语本《新唐书·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二曰杖……三曰徒……四曰流……五曰死。”元·张养浩《双调·雁儿落兼得胜令》:“往常时狂痴,险犯着~罪。”△用于刑罚方面。 笞杖徒流相关 一窝端一窝风一竹竿打到底一竿风月一笑了事一笔勾倒一笔勾绝一笔抹倒一筹不吐一筹不画一箭之遥一箭射两垛一篑之衅一篙到底一系相承一紫盖十红一纸糊涂帐一线不乱一线希望一线生机一线生路一缕不挂一缺十求一网无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𣩄 每日一成语:挑针打眼 每日一词语:笑咧咧 每日一诗词:横江词(六首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