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礼乐刑政

乐:乐教,指统治阶级利用音乐来“教化”人民。礼法、乐教、刑罚以及各项政令。旧时统治阶级采取的几方面重大的治国措施。宋.王安石《上皇帝万言书》:“朝廷礼乐刑政之事,未尝在于学。学者亦漠然自以为礼乐刑政为有司之事,而非己所当知也。”(有司: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因用以称官吏。)宋.陈亮《廷对》:“臣愿陛下尽君道以宰天下,礼乐刑政并出而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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