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汶阳田

左传.僖公元年》:“公赐季友汶阳之田。”晋.杜预注:“汶阳田,汶水北地。汶水出泰山莱芜县。”

公元前六五九年,鲁僖公把汶阳田赐给执政大臣季友。后用为咏农耕田产之典。

唐.刘长卿《送河南元判官赴河南句当苗税充百官俸钱》诗:“方收汉家俸,独向汶阳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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