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爱憎分明

憎:恨。爱什么、恨什么,态度十分鲜明。臧克家《鲁迅对诗歌的贡献》:“鲁迅也称得起是一个爱憎分明的革命诗人。”郑彦学、张秀翔《杜甫草堂春意浓》:“杜甫用新松比作新生的正义的事业,以恶竹喻为腐朽的邪恶的东西,表现了杜甫爱憎分明的立场。”


主谓 爱什么,恨什么,界限清楚,态度鲜明。方令孺《青春常在》:“他是一个~,疾恶如仇的人。”△褒义。用于描写对人或事物的态度。→善善恶恶好善嫉恶 旗帜鲜明 旌善惩恶 ↔姑息养奸 认敌为友 朱紫难别 爱憎无常。也作“憎爱分明”。

爱憎分明相关


每日一字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