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混为一谈 把不同的事物混在一起,说成是同样的事物。梁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吾国民之大患,在于不知国家为何物,因以国家与朝廷混为一谈。”鲁迅《致王志之》:“‘通信从缓’和‘地址不随便告诉’是两件事,不知兄何以混为一谈。” 述宾 把性质不同的两种人或事物当作性质相同的一种人或事物来谈。梁启超《政闻时言·读宣统二年十月三日上谕感言》:“西方学者有恒言,法律现象与政治现象不可~。”△贬义。用于对人对事的不当分析。也作“并为一谈”、“混作一谈”。 混为一谈相关 失故步失晨之补失桂失楚弓失水鲋失火城门失箸失箸人失诸交臂失马失马为福失马何忧失马叟失马塞翁失马安知非是福失马翁失鹿头上千薪头出头没头巾漉酒头点朱衣头焦上客头白乌头白哀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𣅥 每日一成语:冲锋陷鋭 每日一词语:熟羊胛 每日一诗词:酬王檐叔奉使江南访茶法利害见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