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死重泰山

死的意义,重于泰山。比喻死得光荣。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东周列国志》一七回:“不畏强御,忠肝沥血。死重泰山,名光日月。”


述补 比喻死得有价值,死得光荣。语本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东周列国志》17回:“不畏强御,忠肝沥血。~,名光日月。”△褒义。多用于颂扬死得光荣。→名垂青史 ↔死轻鸿毛


【典源】 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皇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特以为智穷罪极、不能自免,卒就死耳。何也? 素所自树立使然。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今译】 汉代司马迁因受李陵一案牵连遭宫刑,他在给友人任安 (字少卿)的信中说:“我的祖上先人,并没有显赫的功劳,担任太史令一职,近乎卜官、巫祝之类,皇帝也看成是与乐师优伶一样的人,为世人所轻视。如果我伏法被处死,不过像九牛失去一毛,跟蝼蚁有什么区别呢? 而世人又不能把我与守节而死者同样看待,只认为是无计可施,罪有应得,不能免除死罪罢了。为什么呢?这是我的职事及地位决定的。人活在世上,早晚有一死,有的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死得比鸿毛还轻,因为死的目的不同啊!”

【释义】 后以此典形容人死得有价值,有意义; 以“鸿毛”形容把生死看得很轻。

【典形】 鸿毛、鸿毛泰山、死重泰山、太山鸿毛、太山重、重泰山、重义如泰山、鸿毛轻一死、死如鸿毛、泰山轻。

【示例】

〔鸿毛〕 唐·李商隐《献寄旧府开封公》:“酬思抚身世,未觉胜鸿毛。”

〔鸿毛泰山〕 宋·苏轼《次韵刘京兆石林亭之作》:“况此百株石,鸿毛与泰山。”

〔死重泰山〕 宋·张元干《拜颜鲁公像》:“死重泰山古所难,杞鬼窃柄犹偷安。”

〔太山鸿毛〕 唐·李白 《结袜子》:“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

〔太山重〕 宋·苏轼《和陶咏三良》:“此生太山重,忽作鸿毛遗。”

〔重泰山〕 明·于谦《无题》之二:“名节轻泰山,利欲轻鸿毛。”

〔重义如泰山〕 唐·白居易《田布赠右仆射制》:“今有重义如泰山,轻生如鸿毛,死而不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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