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有眼不识荆山玉

荆山玉:相传春秋楚人卞和得玉璞于荆山,故名。荆山,山名,在今湖北省南漳县西。比喻眼力低下,辨识不出贤人或有价值的事物。《韩非子.和氏》记载,卞和得贵重玉璞,先后献给楚厉王和楚武王,经鉴定,误认为弄虚作假,又先后以诈骗罪被刖去双脚。楚文王即位,他抱璞哭于荆山之下达三天三夜。文王闻知后,使玉人琢璞,果得宝玉。


主谓。荆山,在今湖北省南漳县西部。该山有抱玉岩,传为楚人卞和得璞处。谓眼力很差,不识珍宝;比喻不识好人。用卞和向楚王献美玉而被以为诳的故事。典出《韩非子·和氏》。《金瓶梅词话》21回:“(西门庆)连忙与月娘深深作了个揖,说道:‘我西门庆一时昏昧,不听你之良言,辜负你之好意。正是“~,拿着顽石一样看。”过后方知君子。’”△贬义。用于指缺乏识别能力。也作为得罪他人后表示赔礼道歉的话。→有眼不识泰山 不识东邻 有眼无珠 ↔独具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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