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无可厚非 厚:重;过分。非:责备。不可以过分责难。茅盾《一九六○年短篇小说漫评》:“作者的动机无可厚非,但客观效果则不尽符合作者的动机。”亦作“未可厚非”。《汉书.王莽传中》:“莽怒,免英官。后颇觉寤,曰:‘英亦未可厚非。’复以英为长沙连率。”梁启超《中国改革财政私案》:“故各国之募公债,大率皆用此法,虽似朝三暮四以愚其民,然实有至理存乎其间,未可厚非也。”鲁迅《三闲集.在钟楼上》:“但叶遂宁和梭波里是未可厚非的,他们先后给自己唱了挽歌,他们有真实。” 见“无可非议”。 无可厚非相关 五拜三稽首胡狱陈烙铁迎闯王,不纳粮倭寇苞苴请托生财之道营私作弊大法小廉老成练达万寿无疆与日俱增民安物阜惩一儆百畏葸不前痌瘝在抱反躬内省涓滴归公严阵以待旷日弥久船坚炮利国计民生一扫而空垂帘听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𦼙 每日一成语:精强力壮 每日一词语:省錢 每日一诗词:病中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