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声罪致讨 声:宣布。致:表达。宣布对方的罪行并进行讨伐。语本《国语.晋语五》:“大罪伐之,小罪惮之……是故伐备钟鼓,声其罪也。” 并列 声,宣扬。致,表达。宣扬对方罪行,发动对其讨伐。形容公开宣战。语本《国语·晋语五》:“是故伐备钟鼓,声其罪也。”△用于军事、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对立行为。→兴师问罪 声罪致讨相关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饲豕如人饷车饼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馆陶园馆陶恩首丘之思香居之谏香草美人香象渡河騕褭驩兜流放马上琵琶马中龙马前泼水马去奔郑马周困新丰马周遇合马安四至马安巧宦马少游语马归十二闲马惜障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䋮 每日一成语:涎皮赖脸 每日一词语:开合 每日一诗词:礼部尚书洪公挽歌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