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口含天宪

天宪:犹王法,指朝廷法令。谓朝廷官吏说的话就是法令。《后汉书.宦者传序》:“称制下令,不出房闱之间,不得不委用刑人,寄之国命。手握王爵,口含天宪,非复掖廷永巷之职,闺牖房闼之任也。”清.陆蓥《问花楼诗话》卷三:“余尝谓魏阉死后,气力尚能涸重泉而崇名山,况于生前,口含天宪,威福自由,无怪乎生祠之遍天下也。”章炳麟《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三数吏人,口含天宪,越分侵权,已自陷于重辟。”亦作“口衔天宪”。《资治通鉴.汉桓帝永兴元年》:“当今中官近习,窃持国柄,手握王爵,口衔天宪。”亦作“口衔天语”。《孽海花》九回:“那潘胜芝、贝效亭、谢山芝一班熟人,摆擂台、寻唐僧,翻天覆地的闹起酒来,想要叫局,只碍着雯青,如今口衔天语,身膺使旄,只好罢休。”


主谓 天宪,指朝廷法令。嘴里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说的话就是法令。形容权力极大。《后汉书·宦者传论》:“手握王爵,~,非复掖廷永巷之职,闺牖房闼之任也。”△用于形容朝廷官吏权力之大。也作“口衔天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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