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挝妇翁

《东观汉纪》十八“第五伦传”:“尝见上,曰:‘闻卿为吏,挝妻父,不过从兄饭,宁有之邪?’对曰:‘臣三娶妻,皆无父。’”此事又见《后汉书.第五伦传》。

这个故事与“曾参杀人”(见“投杼”)意义相近。后因以“挝妇翁”用为无故受人诽谤中伤的典故。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十年九月令”:“昔直不疑无兄,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第五伦字伯鱼,第五是复姓)三娶孤女,谓之挝妇翁……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

文选》卷三九江淹《诣建平王上书》:“下官闻积毁销金,积谗磨骨(邹阳《狱中上书自明》:‘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远则直生取疑于盗金(见本书“买金偿人”及“盗嫂”条),近则伯鱼被名于不义。”后句即用“挝妇翁”的典故。《文选》此处注引作“篣妇翁”,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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