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刀山剑树

比喻险恶的境地。清遯庐《童子军·谋劫》: “准在明日三更向后,到那刑部衙门里面,把俺吴先生从那刀山剑树之中,夺到这光天化日之下便了。”●《阿含经·九众生居品》: “设罪多者当入地狱,刀山剑树,火车炉炭,吞饮融铜。” 《辨证论》八注引南朝刘义庆《幽明录·康阿得》: “康阿得死三日……凡见十狱,各有楚毒,狱名 ‘赤沙’ 、‘黄沙’ 、‘白沙’ ,如此 ‘七沙’ ,有刀山剑树,抱赤铜柱。” 楚: 痛苦。佛教说,地狱里有上刀山攀剑树的酷刑,罪恶多的人将受其刑。


并列 原指佛教传说地狱中的一种刑罚。后比喻异常艰难,有生命危险的境地。鲁迅《厦门通信》:“我本来不大喜欢下地狱,因为不但是满眼只有~,看得太单调,苦痛也怕很难当。”△用于描写危难处所。→刀山血海 枪林弹雨 龙潭虎穴刀头剑首。也作“刀山剑林”、“剑树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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