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以刑致刑 致:招致。指对罪犯量刑过轻,则百姓无所畏惧而频频犯法,结果将导致不断用刑。《商君书.靳令》:“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偏正 刑罚过轻,使罪犯无所畏惧,其结果将导致不断用刑。《商君书·勒令》:“罪重轻刑,刑至事生,此谓~,其国必削。”△贬义。用于法制方面。↔以刑去刑 以刑止刑 以刑致刑相关 词严义密词严义正词人才子词华典赡词正理直词清讼简词穷理尽词穷理屈词穷理绝词约指明诎寸伸尺诒厥孙谋诓言诈语诗中有画诗以言志诗家三昧诗情画意诗意盎然诗无达诂诗朋酒友诗礼之家诗礼之训诗礼人家诗礼传家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𪏦 每日一成语:餬口四方 每日一词语:咿呖呜剌 每日一诗词:和新市杂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