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亡不旋跬

犹亡不旋踵。《新唐书.萧瑀传》:“秦置守令,二世而绝。汉分王子弟,享国四百年。魏 晋废之,亡不旋跬。此封建之有明效也。”


见“亡不旋踵”。《新唐书·萧瑀传》:“秦置守令,二世而绝。汉分王子弟,享国四百年。魏晋废之,~。”此封建之有明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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