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事实胜于雄辩

事实比强辩更有说服力。鲁迅《〈热风〉题记》:“现在拟态的制服早已破碎,显出自身的本相来了,真所谓‘事实胜于雄辩’,又何待于纸笔喉舌的批评。”柳青《创业史》第二部第八章:“事实胜于雄辩。一贯火暴性子的乡长,这回不得不认错了。”


主谓 雄辩:强有力的辩论。事实比强有力的辩论更有说服力。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答托洛茨基派的信》:“~,竟不料现在就来了如此无情面的讽刺的。”△多用于反驳别人的言论方面。→是真难灭,是假易除 ↔谎言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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