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得鱼忘筌

庄子.外物》:“庄子曰:‘………筌(筌,捕鱼竹器)者所以在(在,捕得的意思)鱼,得鱼而忘筌;蹄(蹄,捕兔器)者所以在兔,得免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庄子在这里以“得鱼忘筌”、“得兔忘蹄”为比喻,并不从消极的意义上使用,承上启下,目的在于比照说明“得意忘言”的道理。后世用“得鱼忘筌”改变了原来的本意,一般都是用在消极的意义上,比喻办事情一旦达到了目的,便把赖以达到目的手段忘掉或抛弃。

唐.张渭《读后汉逸人传》诗其一:“钓时如有待,钓罢应忘筌。”


连动 比喻成功而忘其凭借。语本《庄子·外物》:“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梁启超《外交失败之原因及今后国民之觉悟》:“故目的既达,~,其手腕之峭紧敏捷又如此。”△贬义。用于描写背恩忘本。→过河拆桥 兔死狗烹 卸磨杀驴↔饮水思源 同甘共苦


【典源】《庄子·外物》:“荃 (筌) 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 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今译】 筌是捕鱼用的竹具,蹄是捉兔用的网。筌是用来捕鱼的,捕到了鱼便忘了筌; 蹄是用来捉兔的,捉到了兔就忘了蹄; 语言是用来表达意义的,领会了意义便忘了语言。我如何能够遇到忘言的人来与他交谈呢?

【释义】后以此典形容目的达到后就忘了原来凭借的事物; 也用以指忘情、忘我等。

【典形】 得兔、得兔不忘蹄、得鱼、得鱼忘筌、弃筌、筌蹄、筌蹄可忘、忘筌、忘筌蹄、忘蹄、问旧蹄、庄筌、蹄求兔、筌蹄自忘、钓罢忘筌、忘筌得鱼、筌蹄弃、束筌蹄、筌蹄是弃、道合忘筌。

【示例】

〔得兔〕 宋·苏轼《次韵钱穆父马上》之二:“高才得兔人人羡,争欲寻踪觅旧蹄。”

〔得兔不忘蹄〕 清·王夫之《病》之三:“未敢泣麟伤绝笔,何人得兔不忘蹄。”

〔得鱼〕 唐·李白《送族弟凝之滁求婚》:“与尔情不浅,忘筌已得鱼。”

〔得鱼忘筌〕 魏·嵇康《赠秀才入军》之二:“嘉彼钓叟,得鱼忘筌。郢人逝矣,谁与尽言。”

〔弃筌〕 唐·骆宾王《秋日山行简梁大官》:“得性虚游刃,忘言已弃筌。”

〔筌蹄〕 唐·白居易《答文武百僚严绶等表》:“虽契心则离于文字,而得意亦假于筌蹄。”

〔筌蹄可忘〕 唐·元稹《易家有归藏判》:“辨数虽冠履相睽,得意而筌蹄可忘。”

〔忘筌〕 唐·杜甫《秋日夔府咏怀》:“风流俱善价,惬当久忘筌。”

〔忘蹄〕 宋·黄庭坚《次韵答斌老病起》:“排闷有新诗,忘蹄出兔径。”

〔问旧蹄〕 清·王夫之《补落花诗》之八:“逸情交臂多相失,求兔何劳问旧蹄。”

〔庄筌〕 唐·骆宾王 《答员半千书》:“足下雅得古人之致,不乏先贤之适。自守庄筌,无婴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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