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巴火

后汉书.栾巴传》:“征拜尚书”唐.李贤注引《神仙传》:“巴为尚书,正朝大会,巴独后到,又饮酒西南噀之。有司奏巴不敬。有诏问巴,巴顿首谢曰:‘臣本县成都市失火,臣故因酒为雨以灭火。臣不敢不敬。’诏即以驿书问成都,成都答言:‘正旦大失火,食时有雨从东北来,火乃息,雨皆酒臭。’”(正朝:帝王听政视朝的正殿。噀:音xùn,喷。顿首:叩头。正旦:正月初一。)

东汉人栾巴有仙术,一次朝廷大会时,他发现成都市上失火,便含酒在口向西南喷去,酒竟化为雨,扑灭了大火。后逐以“巴火”作为火的泛称。

宋.范成大《清明日试新火作牡丹会》一诗中有句云:“再钻巴火尚浮家,去国多年客路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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