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仇饷

①指葛伯杀饷者夺其食。《说郛》卷五六引《安雅堂酒令》: “要其有酒食,葛伯遂夺之。善哉先师言,仇饷岂虚辞。” ②泛指夺人之食。宋宋祁《录田父语》: “汁者满篝,稆者如茨,馌者弗仇饷,鉏者无德色,籴不闭邻,输不争承,欣欣然以尽四友之敏。” ●《书·仲虺之诰》: “乃葛伯仇饷,初征自葛。” 孔传:“葛伯游行,见农民之饷于田者,杀其人,夺其饷。”另见《孟子·滕文公下》。仇: 怨。饷: 用食物等款待。葛: 古国名,在今河南睢县北。相传夏时葛伯见农民在田间用食物招待客人,即杀之,夺其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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