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宋襄之仁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己。”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

春秋时,宋襄公想扩大地盘,称霸诸侯,于公元前648年夏率军伐郑。郑向楚求援,楚乘虚出兵攻宋。十一月,宋楚两军在泓水遭遇。宋司马子鱼向宋襄公建议趁楚军半渡或既济而未成阵列出兵袭击可获全胜。但宋襄公欲行“仁义”,拒绝了子鱼的作战计划,结果被打得大败而逃。第二年宋襄公死去,宋国也从此一蹶不振。

“宋襄之仁”原本赞其临大事不忘大礼,宁可自国自身吃亏受难,是为褒义。《史记.宋微子世家》:“襄公既败子泓,而君子或以为多,伤中国阙礼义,褒之也,宋襄之有礼让也。”又以“宋襄之仁”用指对敌仁慈,结果使自己吃亏的教条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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