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噬肤之恩

犹至亲骨肉之恩。《易.噬嗑.九二》:“噬肤灭鼻。”《汉书.董贤传》:“上册免大司马丁明,曰:‘有司致法将军请狱治,朕惟噬肤之恩未忍。’”噬( ㄕˋ shì 逝):咬:噬肤:犹切肤,形容关系密切。上:指汉哀帝。因为丁明是恭后的亲属,所以哀帝说他有至亲之恩。

噬肤之恩相关


每日一字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