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鞭作官刑 有禄位的官员,犯了过错,则罚以鞭刑。语出《书.舜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孙星衍注疏:“庶人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也。”《三国志.魏志.明帝纪》:“鞭作官刑,所以纠慢怠也。” 鞭作官刑相关 止戈为武止棘青蝇止水止雹王崇正名五字正始之音正是河豚欲上时此真汉相此种非人间步光之剑步后尘步步生金莲武功太白,去天三百武城弦歌武子武库武昌剩竹武昌鱼武阳死灰武陵曲武骑书死不旋踵死为星辰死便埋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𩳇 每日一成语:風俗人情 每日一词语:純固 每日一诗词:无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