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金作赎刑 金:黄金。 古代犯人误犯刑律,允许出金赎罪。语出《书.舜典》:“金作赎刑。”孔安国传:“金,黄金。误而入刑,出金以赎罪。”汉.王符《潜夫论.述赦》:“金作赎刑,赦作宥罪,皆谓良人吉士,时有过误,不幸陷离者尔。”《梁书.武帝纪中》:“诏曰:‘金作赎刑’,有闻自昔;入缣以免,施于中代。民悦法行,莫尚乎此。’” 金作赎刑相关 餔醨糟餔糟不安孔席不辩马牛不材寿不采薇不到江东不封侯不负东昏不归刀头怨不获骊珠不惑年不藉将军势不居一国不可同曰而语不目全不黔突 不煖席不入虎穴 焉得虎子不失秦欢不事周不俟驾而行不暇窥园葵不下鸥不遗一簪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𡂢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篡虐 每日一诗词: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