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金作赎刑 金:黄金。 古代犯人误犯刑律,允许出金赎罪。语出《书.舜典》:“金作赎刑。”孔安国传:“金,黄金。误而入刑,出金以赎罪。”汉.王符《潜夫论.述赦》:“金作赎刑,赦作宥罪,皆谓良人吉士,时有过误,不幸陷离者尔。”《梁书.武帝纪中》:“诏曰:‘金作赎刑’,有闻自昔;入缣以免,施于中代。民悦法行,莫尚乎此。’” 金作赎刑相关 琴瑟不调琴等焦尾琴署琴高琴高之鲤琴高乘鲤琴高借双鲤琴高坐赤鲤琴高控鲤琴高游会稽琴高赤鲤琴高跨赤鱼琴高骑鲤琴高鲤琴鲤琵琶别弄琵琶旧语琵琶胡语琼佩遗交甫琼尺琼报琼斧修琼枝琼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𢘹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巷議街談 每日一诗词:三日侍宴曲水代人应诏诗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