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身躯、四肢、毛发、皮肤这些从父母那里继承下来的东西,不敢随便毁伤。 古人认为这是子女所应遵循的孝道。语出《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邢昺疏:“身谓躬也,体谓肢也,发谓毛发,肤谓皮肤。”唐.程邈《请禁割股疏》:“臣闻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所以乐正子春下堂伤足,三月不出而有忧色。”明.高则诚《琵琶记.几言谏父》:“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岂可陷亲于不义?此事决然不可。”鲁迅《华盖集.北京通信》:“中国古来,一向是最注重于生存的,什么‘知命者不立于岩墙之下’咧,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咧,竟有父母愿意儿子吸鸦片的,一吸,他就不至于到外面去,有倾家荡产之虞了。”郁达夫《沉沦.四》:“他从小服膺的‘身体发肤不敢毁伤’的圣训,也不能顾全了。他犯了罪之后,每深自痛悔,切齿的说,下次总不再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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