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为民父母

为:作为,充当。父母:即父母官,旧时对地方官的称呼,多指县令。 旧指地方行政长官。语出《孟子.梁惠王上》:“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唐.陆贽《赐京畿及同华等州百姓种子赈给贫人诏》:“为人父母,得不省忧?”(按:“人”当作“民”,唐人避讳改。)清.和邦额《夜谭随录.邓县尹》:“倘草草了事,以为明决不究,其不为奸吏欺诳也几希!为民父母者,尚其加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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