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分桃 汉.刘向《说苑.杂言》:“弥子瑕爱于卫君(卫灵公)……君游果园,弥子瑕食桃而甘,不尽而奉君。君曰:‘爱我而忘其口味。’” 春秋时,卫灵公同其男宠弥子瑕游果园。弥子瑕尝了一个桃,觉得味道颇甘美,于是就把这咬过的桃拿给灵公吃。灵公很高兴,说:“爱我才把咬过的桃分给我吃,由于爱,忘记了自己嘴上的味带在桃上。”后来,弥子瑕老了,灵公不喜欢他了,就把“拿自己咬过的桃给灵公吃”说成一大罪状。后因以“分桃”用为指称帝王男宠的典故。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黄九郎》:“断袖(汉代男宠董贤事)分桃,难免掩鼻之丑。” 分桃相关 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只许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点灯只准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点灯枳棘栖枳橘迁地指楼兰指掌指踪至尊志学之年治阴阳郅支长制胜帷握炙背献芹炙毂膏腴涉屺掷班超笔掷笔掷地好词掷地玉斗掷金1掷金2掷潘安果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𩪜 每日一成语:丹青过实 每日一词语:賡揚 每日一诗词:元宵灯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