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凤垂鸿猷

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四:“东莞刘穆之字道和,小字道人,世居京口,隆安中凤凰集其庭,相人韦薮谓之曰:‘子必协赞大猷。’”

凤凰飞集刘穆之住宅,相者认为这是预兆刘氏将辅佐帝业成功。后用为光大帝业之典。

唐.杜甫《凤凰台》诗:“图以奉至尊,凤以垂鸿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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