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冤有头,债有主

宋.普济《五灯会元.法云本禅师法嗣》:“曰:‘如何是境中人?’师曰:‘一宿觉。’上堂,众集定,喝一喝曰:‘冤有头,债有主。’”

报冤找作恶者,讨债找欠债人。指报仇讨债都有一定的对象,不会累及他人。后因以“冤有头债有主”用为比喻发生事故,要找主要负责人的典故。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二十一卷:“强人若再来时,只说赵某打开殿门抢去了。冤各有头,债各有主。要来寻俺时,教他打蒲州一路来。”


见“冤各有头,债各有主”。《五灯会元·西禅需禅师法嗣·剑门安分庵主》:“卓柱杖一下,曰:~。”

冤有头,债有主相关


每日一字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