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兄终弟及 《公羊传.昭公二十二年》:“其称王子猛卒何?不与当也。不与当者,不与当父死子继,兄死弟及之辞也。” “兄终弟及”又称“兄死弟及”,原义是指兄长死后,由弟弟继承王位。据史书记载,商代王位的继承有传弟和传子的两种制度。到了殷商后期,兄终弟及的做法逐渐转变为子继父位为主。但春秋时宋、鲁等国还沿用旧制。后用为王位承继的典故,有时也可指其他事业与职业的继承。 《歧路灯》第九回:“夏家以传子为统,殷家以弟及为常——共是十一个兄终弟及。” 见“兄死弟及”。《汉书·武五子传》:“裂地王之,分财而赐之,父死子继,~。” 兄终弟及相关 熊罴梦熊罴渭水占熊耳兵熊胆熊胆调丸熊车熊轩熊轼轓熊飞熊飞之策熊鱼熏歌熏风熏风曲熏风琴熟羊胛熟路轻车燃丞相腹燃桂薪燃温犀燃灰燃煮豆萁燃犀温峤燃犀牛渚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𥨾 每日一成语:稽疑送难 每日一词语:壓擔子 每日一诗词:答留粹中承奉求教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