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停年之格

魏书.崔亮传》:“亮乃奏为格制,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于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沉滞者皆称其能。亮外甥司空谘议刘景安书规亮曰:‘……宜须改张易调,如之何反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士子谁复修厉名行哉!”

这种不问贤愚,专以年资长短为任用标准的选官制度,为北魏时崔亮所创。亦可参阅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八《停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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