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仲子吐鹅

孟子.滕文公下》:“(孟子)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音gě,邑名)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於,音wū)。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已频频(即颦蹙,皱眉促鼻)曰:‘恶用是鶂鶂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鶂之肉也!’出而哇之。”事又见晋.皇甫谧《高士传.陈仲子》。

陈仲子是春秋时齐国的贤人,他以兄禄为不义,故不食他人馈兄之鹅。后因用为咏品格清高的典故。

元.曾瑞套曲〔正宫.端正好〕《自序》:“忘飡智士齐君果,不吐嫌兄仲子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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