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屡见不鲜

    指陆贾对儿子们说,不要让我多次看见不新鲜之食物。意即你们要经常用新鲜之食物待我。后以此典比喻经常见到的事物,没有新鲜感。陆贾在楚、汉战争中为刘邦立了很多功劳,官至太中大夫(在皇帝左右掌议论之官员)。刘邦死后,太子刘盈即位为汉惠帝,吕后大权独揽,为所欲为,滥杀刘氏诸王及宫室嫔妃与朝廷大臣,又滥封吕家诸子弟为王,享受高官厚禄。陆贾考虑不能争辩,就称病辞职回家。看到好畤(zhì志,今陕西乾县东)田地肥沃,便在那里安家。他将出使时所得到旅行袋中的包裹东西变卖。将钱分给五个儿子作生产资金。陆贾常常坐着用四匹马拉又适合老年人乘坐的舒适大车,带着唱歌跳舞奏乐之侍从十人,佩带着一把价值百金的宝剑。对他儿子们说:“跟你们约定,我到你们家里,你们要供给我人马酒食,尽量满足我的要求,每10天换一家。我要是死在谁家,他就得到宝剑、车马和侍从。一年中往来要到别人家作客,到你们家大概不过两、三次,时常来见你们,不要让我看到不新鲜之食物接待。你们用不着长久嫌弃我呀。”此典原文“数见不鲜”,后作“屡见不鲜”。

【出典】:

    《史记》卷97《郦生陆贾列传》2699、2700页:“陆生常安车驷马(用四匹马拉又适合老年人乘坐舒适之车辆),从歌舞鼓琴瑟侍者十人,宝剑直百金,谓其子曰:‘与汝约:过汝,汝给吾人马酒食,极欲,十日而更。所死家,得宝剑、车骑、侍从者。一岁中往来过他客,率(shuài帅,大概)不过再三过,数见不鲜,无久恩(hùn混,忧患)公为也。”

【例句】:

    清·顾炎武《日知录》:“‘数见不鲜’,意必秦时人语,犹今人所谓‘常来之客不杀鸡’也。” 清·洪升《长生殿序》:“而近乃子虚乌有,动写情词赠答,数见不鲜。” 清末民初·梁启超《论专制体制有百害于君主而无一利》:“凡一姓之代兴,则其胜朝子孙,斩刈靡有孑遗,此前世数见不鲜之成例也。” 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文字的起源》:“不少的南部的人,到北方来,有的时候,竟也听不懂话,办不了事。这是数见不鲜的事。”


述补 多次看见,不觉得它的新奇。叶永烈《是是非非“灰姑娘”》:“在现代科学史上,真伪之争,更是~。”屡,不读作lěi。△多用于写感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不足为奇 ↔少见多怪 前所未有 闻所未闻 绝无仅有 独一无二。也作“数(shuò)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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