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以己养养鸟

庄子.至乐》:“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御,侍奉,此指精心饲养;觞,用酒器给鸟饮酒),奏九韶以为乐(九韶,古乐名,也作九招,相传禹为颂舜功,而兴九招之乐),具太牢以为膳(祭祀时,盛牺牲的食器叫牢,大的叫太牢,以牛羊豕三牲为供品)。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游之坛陆,游之江湖,食之鱿鯈,随行而列,委虵而处。”

鲁国国君把一只海鸟供在太庙里,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来饲养:不仅食以酒肉三牲,还为它演奏高雅的音乐。于是海鸟被吓得不吃不饮,三天以后便死了。庄子认为这是鲁国国君以自己的生活方式饲养鸟类,而不是按照鸟的生活习惯去饲养鸟类,这种违背事物自身规律的作法是注定要失败的。后因以“以己养养鸟”比喻不遵循事物规律,只凭主观主义办事的愚蠢行为。

宋.欧阳修《答李秀才启》:“厚乎养鸟,误奏咸池之和;豁若观天,骤发醢鸡之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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