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生杀与夺 同“生杀予夺”。《通典.职官三》:“《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爵禄废置,生杀与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郭沫若《奴隶制时代》三:“对于这些种族奴隶,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 见“生杀予夺”。郭沫若《奴隶制时代》3:“对于这些奴隶,国家是操有~之大权的。” 生杀与夺相关 无利不起早无利可图无功而禄无功而返无千待万无可奉告无可把握无可指摘无名之朴无名之璞无名之辈无名火起无名鼠辈无噍类矣无坚不陷无好无恶无家可奔无尤无怨无尽宝藏无尽无穷无平不陂无底止无底洞无庸置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𨻥 每日一成语:遗芳余烈 每日一词语:裝幌子 每日一诗词:将离江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