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京兆为人怜

汉书.赵广汉传》:“广汉虽坐法诛,为京兆尹廉明,威制豪强,小民得职,百姓追恩,歌之至今。”又同卷《王章传》:“章为京兆二岁,死不以其罪,众庶冤纪之。”又卷二七《五行志》:“成帝时,歌谣又曰:‘……故为人所羡,今为人所怜。’”

汉.赵广汉、王章为京兆尹,为官清廉,威制豪强,深受百姓爱戴,特别是他们枉遭杀戮后,人民对其蒙冤而死,深表怜念。后因用为追念清官之典。

宋.陆游《剑南诗稿》卷十四《忆荆州旧游》:“君不见将军昔忍胯下辱,京兆晚为人所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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