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焚琴煮鹤

同“烧琴煮鹤”。宋 洪适《满江红》词:“吹竹弹丝谁不爱,焚琴煮鹤人何肯?”


并列 把琴当柴烧,把鹤煮了吃,比喻糟蹋美好的事物。宋·洪迈《满江红》:“吹竹弹丝谁不爱,~人何肯?”△多用于人糟蹋好东西。→大煞风景 焚琴鬻鹤。也作“煮鹤焚琴”、“煮鹤烧琴”。


【典源】 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卷二十二引 《西清诗话》:“《义山杂纂》品目数十,盖以文滑稽者。其一曰杀风景,谓清泉濯足、花上晒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对花啜茶、松下喝道。”

【今译】 唐代李商隐曾写有《义山杂纂》,其中列举了许多杀风景的事情,内有一条为“烧琴煮鹤”,琴本来用于弹奏,鹤本来用于观赏,将琴烧掉,鹤杀死煮吃,都是有伤风雅的行为。

【释义】 后以此典形容行为有伤风雅。

【典形】 焚琴煮鹤、烹鹤、烧琴、烧琴煮鹤、煮鹤、煮鹤烧琴。

【示例】

〔焚琴煮鹤〕 清·黄景仁《恼花篇》:“不忧人讥杀风景,焚琴煮鹤宁从同。”

〔烹鹤〕 宋·苏轼《乔将行烹鹅以饮客》:“明朝只恐兼烹鹤,此去还须却佩牛。”

〔烧琴〕 清·王夫之《丁亥元日续梦庵》:“烧琴天道原烹鹤,徙宅痴肠反忘妻。”

〔烧琴煮鹤〕 清·程先贞《无谋次前韵又答》:“被褐饭牛终此世,烧琴煮鹤过无年。”

〔煮鹤〕 元·萨都拉《焦桐》:“中官方煮鹤,终得舍夫君。”

〔煮鹤烧琴〕 清·郑燮《有所感》:“又没个怜香惜媚,落在煮鹤烧琴魔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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