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东观之殃

汉.刘向《说苑.指武》:“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于东观之下,门人闻之趋而进,至者不言,其意皆一也。子贡(孔子弟子端木赐,字子贡)后至,趋而进曰:‘夫少正卯者,鲁国之闻人矣,夫子始为政,何以先诛之?’孔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夫王者之诛有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辨而险,二曰言伪而辩,三曰行辟而坚,四曰志愚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皆有辩知聪达之名,而非其真也。苟行以伪,则其知足以移众,强足以独立,此奸人之雄也,不可不诛。夫有五者之一,则不免于诛,少正卯兼之,是以先诛之也。……”此事又见《荀子.宥坐》、《孔子家语.始诛》、《君文子.大道上》。

春秋时,孔子任鲁国司寇摄相事,到任七天而诛少正卯于东观之下。后因以此典指杀身之祸。

汉.桓宽《盐铁论.讼贤》:“未睹功业所至,而见东观之殃;身得重罪,不得以寿终。”


偏正 孔子任鲁司寇时,杀少正卯于东观之下。后以“东观之殃”谓杀身之祸。汉·桓宽《盐铁论·讼贤》:“未睹功业所至,而见~,身得重罪,不得以寿终。”※观,不读作guān。△多用于祸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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