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杖家 《礼记.王制》:“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后因以“杖家”代称五十岁。清 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九:“〔刘钟宛〕国初以秘书院学士抚山东,旋晋秩工部侍郎,告归八年,方值杖家之岁。” 杖家相关 贾生赋鵩贾生问鵩贾箧香贾袖传香贾谊哭贾谊鵩贾馀贾馀勇贾鵩赁庑赁庑作客赁庑梁鸿赁舂赁舂皋庑赁舂老子资斧资格资深资郎赋两岐赋为金赋卖千金赋卖长门赋囚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𡦞 每日一成语:胡七乱八 每日一词语:服度 每日一诗词:挽友人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