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明刑弼教 《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后以“明刑弼教”谓以刑律晓谕民众知法守法,与教化相辅相成治国。唐 张说《起义堂颂》:“明刑弼教,道尊老氏。” 主谓 明,明白、严明;弼,辅助;教,教化、教育。严明刑罚,并借助教育手段的帮助。语本《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唐·张说《起义堂颂》:“天铺皋繇,~;道尊老氏,同玄体妙。”△褒义。多用于政治生活方面。 明刑弼教相关 三千翼三危放逐三友三发定边三台星坼三叹谏主三吐三吐三握三告投杼三呼三呼嵩岳三咽三品料三哺三唤三四调狙三坟五典三士桃三壶三复白圭三多三夫之言三夫成市虎三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𩖺 每日一成语:娱心悦目 每日一词语:僭違 每日一诗词:和傅寺丞竹稳之什·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