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道不拾遗

    谓路有失物,无人拾取。常用来形容民风淳厚。公元前361年,卫鞅自魏逃亡至秦,刚刚即位的秦孝公任命他为相国,封以商地,称为商君。商鞅雷厉风行地推行变法,铁面无私,有罪之人,不管势力多大,也要处罚;有功之人,即使自己亲人,也敢于赏赐。因而太子驷(即秦惠文王)犯了法,他就下令将其两个师傅分别处以黥刑和劓刑。一年之后,路上虽有失物,也无人前去拾取。军事实力大大增强,诸侯都十分害怕秦国。

【出典】:

    《战国策·秦策》一《卫鞅亡魏入秦》:“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封之于商,号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例句】:

    西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路不拾遗,山无盗贼。”《孔子家语·相鲁》:“路不拾遗,器不雕伪。”


见“路不拾遗”。《汉书·何并传》:“为长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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