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枉尺直寻

    枉,屈;直,伸;寻,古代长度单位,八尺为寻。枉尺直寻,比喻在小节上不妨委曲一些,以求得较大的好处。孟子的学生陈代对他说,您不愿谒见诸侯,未免显得心地太狭小了吧!假如现在谒见他们,情况好了,可以实行仁政,帮助他们统一天下;即使不那么理想,也可以富国强兵,帮助他们称霸于世。况且以前的《志》书上说,受委曲不过一尺,而得伸直的却是八尺,相较之下,似乎还是应该干的。孟子回答说,委曲一尺,伸直八尺的话,只是从利益角度考虑问题,如果单从利益出发,那么只要能得利益,委屈八尺,伸直一尺也可以干吗?凡是放弃原则,枉曲自己的人,没有一个能把社会治理好的。

【出典】:

    《孟子·滕文公》下:“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孟子曰:‘……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例句】: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张衡传》:“枉尺直寻,议者讥之,盈欲亏志,孰云非羞?”


并列 枉,弯曲;直,伸直;寻,八尺。弯屈一尺而能伸直一寻。比喻在小地方让一下步,却可以得到更大的好处。语本《孟子·滕文公下》:“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晋书·戴逵传》:“尚迷拟之然后动,议之然后言,固当先辩其趣舍之极,求其用心之本,识其~之旨,采其被褐怀玉之由。”△褒义。多用于描写小有所损,大有所获。↔因小失大。 也作“尺枉寻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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