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大杀风景 源见“烧琴煮鹤”。原指损坏美好的风光景物。后泛指败人兴致,使人扫兴。鲁迅《书信集.致山本初枝》:“龙华的桃花虽已开,但警备司令部占据了那里,大杀风景,游人似乎也少了。” 述宾 大大破坏美好的景致。常指在欢乐的场合,出现使人扫兴的事,败坏了大家的兴致。鲁迅《致山本·初枝》:“龙华的桃花虽已开,但警备司令部占据了那里,~,游人似乎也少了。”△贬义。用于描写败兴之情状。→败兴而归 焚琴煮鹤←→尽欢而散 锦上添花。也作“大煞风景”、“大煞风趣”。 大杀风景相关 信誓旦旦一日三秋惴惴不安同仇敌忾伐柯伐柯,其则不远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筑室道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战战兢兢螟蛉之子投畀豺虎不郎不秀玉汝于成不废刍议不可救药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投桃报李耳提面命兢兢业业明哲保身爱莫能助呜呼哀哉高高在上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𥙀 每日一成语:缺食无衣 每日一词语:硃筆 每日一诗词:纵步至董氏园亭三首